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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入校相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12-28 】

 

根据目前国内疫情形势,按照学校2020年冬季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和校领导指示,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提高通行效率,确保通行安全,就入校相关问题作如下强调:

1.所有入校人员请主动出示相关证件或提供报备信息。

2.所有车辆入校时必须减速、停车、摇下车窗并主动出示证件(车辆搭乘人员均须一一出示),不得搭载学生及无通行证人员,必要时必须配合门卫进行相关检查。

3.所有通过测温通道入校人员,骑车者须下车推行;戴头盔、帽子、围巾者须摘下测温。

4.各二级学院请通知到每位学生,出门时必须携带学生证或校园卡,无证(卡)不得入校;无特殊情况不得于晚上10点后入校。无礼取闹者由门卫通知所在学院值班人员处理。

5.相关部门(单位)尽可能提前报备外来公务人员、各类短期务工等人员信息,报备部门(单位)对入校人员健康状况把关,对入校人员信息真实性负责;报备人申报时及时提醒所在部门(单位)领导审批并转保卫处负责人备案;特殊情况当天入校人员请即时拨打电话3786767;报备入校人员如有变化,请及时通知保卫处或门卫。

6.高峰时段(7:30——8:10),机动车辆进校后右转者从右车道通行,进校后左转者从左车道通行;从测温通道通过的其他各类车辆进校后一律右转按逆时针通行。

7.为提高通行效率,鉴于教职工及校内各类人员每天填报个人相关信息,且测温枪10摄氏度以下不能正常使用,因此入校时特别是早高峰时段,驾车人员一般不再一一测温。有发烧(体温高于37.3摄氏度)、干咳等疑似症状者请自觉不来学校;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者凭核酸检测证明入校。

通过测温通道入校人员须保持一定距离,有序慢行,确保测温设备能够采集到体温信息。

8.通行证不得转借他人。各部门(单位)安排专人负责通行证管理,回收离职人员通行证,办理新增人员通行证。

上述规定自12月7日(周一)执行。请各部门(单位)通知到所属所有人员(包括师生员工、商户、务工人员等)。

此通知请不要转发校外人员。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配合!

 

附:早高峰时段车辆(人员)入校导引图

 

                     保卫处

                    202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