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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毕业生户籍迁移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3-02 】

各学院:

为方便毕业生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请准确统计迁户学生的详细信息,于6月5日上午10点前报保卫处办公室。

联系电话:3786767(86767)。

附:

2015年毕业生户籍迁出登记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迁往地址

联系电话

备注

备注:1.迁往地址具体到村或居委会。

2.“支援西部”毕业生的户口可根据协议保留1—3年。

保卫处

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