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为师生员工教学、科研、学习和生活提供安全保障服务。设消防科、治安科、政保科、综合科四个科室,主要职责:
一、根据校党委、行政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督查重点要害部门和部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做好平安校园建设工作。
三、做好情报信息调研和搜集工作,加强重点人员及特殊群体的调查与管控,配合有关部门维护学校政治稳定。
四、落实校园安全防范措施及技防安全设施建设,完善治安防控体系。
五、负责校园消防安全监督和管理,落实消防设施维保工作。
六、负责校园公共场所、门卫、交通安全及外来人员治安管理。协调、配合政府部门进行校园周边交通及环境治理。
七、部署开展校园安全检查,督促隐患整改。
八、研究制订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预案,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九、负责学校重要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协助外事部门及有关单位进行外籍专家、留学生的安全管理。
十一、负责校内居住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户籍管理。
十二、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学校内部各类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十三、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十四、完成校领导及上级政府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