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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规定及和学校党委、行政指示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及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校园大安全治理体系。按照“三管三必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和要求,履行对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督导考核职能,推动安全治理由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

 三、履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协调各专项安全工作组落实负责领域内安全稳定工作,开展年度安全工作考核,不断提升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治理水平。

 四、督导各单位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本单位安全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构建职责明确、管理高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演练,切实提升“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自我管理能力。

 五、推进消防工作标准化建设。督导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开展消防培训与应急演练;强化人防、技防、物防体系建设,开展校园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巡查管理,排查整改火灾隐患。

 六、维护校园公共安全秩序。制订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协助有关单位处理各类案(事)件;组织实施校园治安巡逻,维护校门和校园交通秩序,管理维护公共交通设施,提高交通管理与服务质量。

 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涉及国家安全和校园稳定的沟通协调,协助处置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严防政治案件发生。

 八、指导协助校内各类大型活动主办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提供安全维序服务保障。

 九、协助公安机关履行户籍管理职能,做好师生员的户籍管理服务。

 十、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