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体艺厅函[2020]27号)、教育厅(鲁教疫控组字[2020]83号)等文件精神,报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决定调整优化入校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及在校内居住家属、外聘教师、校内务工人员实行“查验通行证+测温”方式入校。
二、外来办理公务人员实行“查验身份+检查健康绿码+实名登记+测温”方式入校。提前预约者,接待部门(单位)通过学校OA办公系统“业务申请→进校申请表”报备。如多人进校,“入校人员姓名”等7栏填写1人信息,其余人员信息在“备注”栏填写;特殊情况当天来校者,接待部门(单位)即时联系保卫处,联系电话3786767。
三、短期施工、服务等人员实行“查验身份+检查健康绿码+实名登记+测温”方式入校。相关部门(单位)填写《枣庄学院外来人员入校备案表》(见附件),提前向保卫处报备。
四、学生实行“查验学生证(校园卡)+测温”方式入校。
五、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得入校。有发烧(体温高于37.3摄氏度)、干咳等疑似症状者不得入校。
六、为提高通行效率,所有入校人员请主动出示“通行证”,同时接受体温检测。未携带通行证人员禁止入校。通行证不得转借他人,车辆不得搭载学生及无关人员,一经查实,上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七、各部门(单位)安排专人负责通行证管理,回收离职人员通行证,办理新增人员通行证。
八、本通知自2020年10月29日起执行,原出入证及通行编号停止使用。
未尽事宜请联系保卫处综合科,联系电话3786767。
附件:《枣庄学院外来人员入校备案表》
保卫处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