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落实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加强校内活动的安全管理,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活动的单位承担安全主体责任,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对组织活动安全负总责。
二、明确安全职责。要明确1名安全负责人,督查参与组织活动的人员落实安全职责,严格参与活动人员的资格管理,安排人员加强消防、治安、交通、应急疏散等方面的组织管理,严禁在活动场所违规用电、吸烟及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保证活动组织安全有序。
三、落实安全职责。活动前要排查并消除在消防、治安、交通、应急疏散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告知参与人员遵守学校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活动期间要落实人员组织、财物及设备等安全管理,及时处置突发情况;活动结束后要组织人员有序离场,保证场地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