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保护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的领导,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党委班子成员
成 员:各部门党政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负责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的日常工作(以下简称应急办,设在学校办公室)。
二、各部门职责
各部门处置突发事件时,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按以下分工开展工作: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1.负责组织各级值班;
2.负责汇总各方面的情况、信息,统一上报下达;
3.负责与地方政府和校内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
4.负责各部门的政治稳定工作及突发事件的处置;
5.负责搜集综合重要国际、国内信息,供领导决策参考;
6.负责动员各级党组织切实负起责任,组织落实本单位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7.组织动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共产党员充分发挥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核心和骨干作用;
8.及时准确地把中央、省、市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定、指示传达到师生,营造正确的舆论支持;
9.保证应急车辆随时调用。
(二)党委宣传部
1.确保宣传舆论阵地的政治安全,确保广播站、校园网、校报、学生刊物等的正确舆论导向;
2.提供针对性强的宣传资料、机动灵活的宣传工具和器材;
3.按政策规定接待和处置新闻媒体到校采访报道事宜;
4.做好校园网的日常安全维护工作,健全网络档案材料,并按上级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开展相关业务工作。一旦发现校园网上的有害信息,立即备份、删除;
5.对学校贴吧实行三级管理制度:“正常时期”为第三级管理方式,安排人员对贴吧进行不间断监控,及时收集、分析、处理网上信息,并报有关校领导;国内外和学校发生重大事件的“重要时期”,为第二级管理方式,即指派专人,对贴吧实施24小时网络监控,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网络信息动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或校园网受到敌对破坏性攻击或上级部门要求的“特殊时期”,校园贴吧为第一级管理方式。以上三级管理制度由领导小组决定;
(三)工会
1.掌握教职工及家属的动态信息;
2.协调教职工宿舍的治安防范、防火、防盗、防震、防毒等工作;
3.组织动员教职工管理和教育自己的子女。
(四)团委、学生工作处、各二级学院
1.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掌握并反映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和疏导工作;
2.学生工作处组织各学院分管领导、学生工作骨干,深入学生班级,及时发现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者和骨干,制止其非法活动,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应急办;
3.学生工作处及各学院组织政工干部和辅导员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第一时间(校内5分钟内,校外20分钟内)赶赴现场,深入学生,旗帜鲜明的做好工作,控制事态。必要时,通知有关学生家长到校共同做好工作;
4.若发现非法宣传品,及时交党委宣传部;
5.待学生相关事态平息后,做好善后工作;
6.对可能发生自杀或出走的学生,要注意通过学生骨干掌握情况,防患于未然;
7.团委、学生处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和学生骨干的突击作用,在突发事件发生20分钟内,组织学生干部及学生骨干为主的志愿者服务队,协助保卫处维护校园秩序。
(五)教务处
1.根据各类突发事件的不同情况和状态,采取不同的形式和方法,保障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
2.与各学院密切配合、积极动员组织教师深入到学生当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组织专人,确保教学档案、学籍档案及其它重要资料的安全。
(六)计划财务处
1.保障处置突发事件必须的经费、物资设备;
2.组织力量守护财务档案,防止发生意外。
(七)后勤服务处
1.保证水、电、气、暖的正常供应;
2.保证所属的重要部位(高压电开闭所、配电室、锅炉房、水房等)的安全警戒,加强值班检查、防火、防毒、防盗、防人为破坏;
3.加强食堂管理、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4.制定和完善重大疫情处置方案。
(八)保卫处
1.严格门卫、保卫制度,做好校园内重点部位巡逻守护工作,做好校园治安防范、防火、防盗等工作;
2.通过各种渠道掌握学校动态信息,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机关报告;
3.与公安、国安机关及兄弟院校保卫部门保持联系,获取社会和校外信息;
4.组织应急小分队,处置火灾、爆炸、杀人、抢劫、地震等突发事件,及时疏导人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5.加强公共场所、宣传栏等阵地控制,防止或及时发现非法聚集书写、散发反动传单、标语、大(小)字报等非法活动;
6.依法进行现场取证工作;
7.加强各要害部位值班、巡逻和警戒,确保要害部位安全。
(九)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1.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纪委在事件调查组认定事件性质和责任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对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审查调查,或者启动问责调查。
2.纪委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可以列席学校突发事件调查组的有关会议,但不参与、不干涉学校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3.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责任事件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形成处理处置、问责建议后,向学校事件调查组通报情况,发现学校事件调查组存在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及事件本身存在的新的问题、情况应当及时向其反馈。
三、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
(一)预防为主、预防与应对相结合。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把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证“工作到位、责任到人、措施落实”。
(三)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师生合法利益,确保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四)快速反应,协同对应。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专业队伍,建立专人负责的机构,联动协调各种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四、突发事件的等级确认及要求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状态。
(一)一级状态(特别重大):是指全校性突发事件已经或即将发生,要求本预案规定的所有部门及人员第一时间进入岗位,履行职责;
(二)二级状态(重大):是指局部区域或人员发生突发事件,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进入岗位,履行职责;
(三)三级状态(较大):是指敏感时期或某一敏感事件可能诱发公共突发事件,要求各职能部门昼夜值班、巡查,做好准备;
(四)四级状态(一般):是指偶然发生、无较大危害,所在部门或单位即可妥善处置。
突发事件等级由领导小组提出,经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发布实施。
五、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发布
(一)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学校最先发现或接到突发事件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第一时间(5分钟内)向学校应急办报告,应急办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和省教育厅报告;
2.准确:信息内容必须客观翔实,不漏报、瞒报、谎报;
3.信息报送和发布须经领导小组组长批准,由校长办公室归口负责。
(二)信息报送和发布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损害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
2.对事件原因、性质、影响程度、发展趋势的判断;
3.学校、政府及有关部门已经采取的措施;
4.公众及媒体等层面的反应;
5.处置该事件的下步措施;
6.其他需要报送的事项;
7.事件处置结束,须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机关报告。
六、处置突发事件程序
职能部门预警―→领导小组和相关职能部门到现场判断事件性质、危害―→组织抢险救护―→启动相应预案(见附件)―→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七、处置突发事件保障
(一)经费保障。学校每年根据实际需要拨出专项经费用于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二)通讯保障。中层以上干部、保卫处和团委、学生工作处全体工作人员、辅导员(班主任)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电话若有变更,要在变更后24小时内告之应急办;通讯遇阻的情况下,采取各种方式与学校保持联系。
八、突发事件类型及应急处置方案
(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涵盖范围及等级确认
(1)涵盖范围
①涉及师生参与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罢考、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
②各种非法传教、政治性活动;
③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行为;
④师生非正常失踪、死亡;
⑤其它可能影响学校和社会政治稳定的事件。
(2)等级确认
①特别重大事件(Ⅰ级):指事态失控,师生聚众罢餐、罢课、罢考或走出校门游行、集会、静坐、请愿以及发生打、砸、抢等行为;发生各类恐怖袭击行为,集体上访等;
②重大事件(Ⅱ级):是指校园内出现大范围串联、煽动行为,校内聚集并出现跨校串联;校内出现较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发生非法传教、信教并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③较大事件(Ⅲ级):单个突发事件如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引起普遍关注,校内出现横幅、标语和大小字报,相关舆论已成为校园贴吧热点;校内局部聚集等;
④一般事件(Ⅳ级):群体性事件呈萌芽状态或已经被师生关注,可能引发聚集;出现少数过激言论或行为,校园内(校园网)出现大、小字报等。
2.处置原则
(1)坚持“一岗双责”和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的原则,努力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把事态控制在校内;
(2)坚持正面教育,引导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区分两类不同性质,揭露、打击极少数,教育挽救绝大多数;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建立与师生进行思想沟通的有效机制,及时纠正学校在教学、管理工作中的失误,采纳师生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4)坚持内紧外松的原则,防止个别问题共性化,局部问题全局化,经济问题政治化,内部问题对抗化;
(5)慎用警力,未经批准,不得采取强制措施。
3.处置措施
(1)校园内出现大、小字报的处置措施
①在提取原件后,保卫处组织有关人员对大、小字报进行覆盖或涂抹;
②由学生工作处组织各学院,协助保卫处查找书写人,并对其进行法律和校纪教育;
③责令行为人写出书面检查;
④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处理结果。
(2)学生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上访等突发事件的处置措施
①组织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领导深入学生中,迅速查清事件的原因;
②针对不同情况和人群,由校领导或二级学院领导出面与学生代表对话;
③动员学生骨干做说服教育工作;
④保卫处及时与政府职能部门联系,确保学生集聚的秩序与安全。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领导不得离开学生队伍,努力控制局面;
⑤保卫处会同公安、国安机关适时介入调查,确定组织者并正面对其进行法律教育;必要时,可将其带离现场。
(3)学生罢餐的处置措施
①由学生工作处组织相关学院深入学生中,摸清罢餐原因,并组织学生代表与相关部门对话;
②组织学生骨干对罢餐学生进行说服教育工作;
③学校领导在全面掌握情况后与罢餐学生公开对话,对合理要求予以解决,对无理要求要正面引导和批评;
④保卫处和学生工作处分别组织保安和学生干部维持好现场秩序,防止无关人员围观,形成不良氛围;
⑤后勤服务处落实必要的救护工具,防止学生因各种原因发生意外。
(4)学生罢课、罢考的处置措施
①由教务处通知任课教师坚守岗位,坚持上课;
②由学校发布公告,重申学校教学、考试规定和校纪校规,并对坚持上课的班级和学生提出表扬;
③学生工作处会同教务处等职能部门介入调查,掌握事件的起因和组织者,及时对组织者进行法律法规教育,责令其改正;
④如一个班有2/3 以上的人,一个学院有1/2以上的人罢课或罢考,可宣布该班或该院停课整顿;如全校有2/3以上的人罢课、罢考,可宣布全校停课整顿或提前放假,将大部分学生疏散后再调查处置。
(5)对学生聚众闹事或发生打、砸行为的处置措施
①由学生工作处、保卫处组织足够力量,立即进入学生公寓或教学场所,控制事态发展,发现和控制组织者或行为人;
②由保卫处组织治安队伍和取证设备进入现场、调查取证,发现行为人并将其抓获;
③由各学院党政领导组织学生骨干,深入到学生中制止事态扩大;
④必要时可请公安部门介入。
(6)发生各类恐怖、袭击行为的处置措施
①组织相关人员奋力救护伤员、疏散群众;
②及时报警,协助公安机关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③由学生工作处组织各学院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
④保卫处协助公安机关及时调查事件原因;
⑤及时准确公布事件真相,全力稳定人心。
(7)师生非正常死亡或失踪的处置措施
①依靠政府职能部门迅速查清案件性质和原因;
②立即通知非正常死亡或失踪者亲属到校;对失踪者,学生工作处、保卫处要组织所在部门人员全力查找;
③行为人所在学院负责家属的接待、安抚工作;
④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善后工作。
4.善后处理
(1)对国内外重大问题或因国家、民族情感等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要加强师生的正面教育和引导,保护师生的爱国热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和政府的决策上来;
(2)对人身安全类的突发事件,要查清案情,对死者家属进行抚恤,对伤者进行慰问;
(3)对涉及师生切身利益诱发的群体性事件,要实事求是主动解决诱发点。政策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必须尽快落实;要求合理但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
(4)学校及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及时改进工作,巩固成果,防止反弹。
5.处置责任分工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处置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各相关部门按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和本预案的分工职责密切配合。
6.组织领导
学校社会安全类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组成员如下:
组 长:党委书记 校长
副组长:党委班子成员
成 员:各部门党政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党委(校长)办公室主任
成 员: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办公室、宣传部、工会、团委、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后勤服务处、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
(二)事故、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涵盖范围
(1)学校建筑物发生火灾、倒塌事故;
(2)集体活动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3)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溺水事故或其它意外事故;
(4)发生洪水、地质、地震、雷击等自然灾害事故。
2.处置原则
(1)预防为主,学校将安全教育与防范列入教学内容,定时组织灾害逃生训练;监测所有建筑物安全性能,及时整改重大事故隐患;
(2)全力救护伤员、疏散群众、保护国家财产;
(3)及时报告、及时恢复。
3.处置措施
(1)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①火情报告:火灾发生后保卫处值班人员组织保安迅速赶赴现场,查明起火部位、燃烧物质等情况并迅速报告和组织扑救、疏散人员,立即停止电、气供应,启动消防专用水网,拨打“119”报警;
②现场指挥:准确引导消防车辆进入现场,指挥员应调集所有灭火人员和设备,进行灭火战斗;抢救受伤人员和国家财产;
③现场警卫:保卫处对火灾现场实行警戒,封闭现场;
④火灾调查:由保卫处协助消防部门实施。对火灾现场拍照、录相、留存备案;邀请有关专家进行实验和鉴定,认定火灾原因和事故责任人;
⑤事故处理:按照有关规定对火灾造成的损失估价。由校领导、保卫处和相关部门组成事故处理组,按照国家法规和《枣庄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事故责任人,表彰灭火有功人员,通报火灾处置情况,整改防火工作漏洞,开展广泛的防火安全教育。
(2)校舍建筑物倒塌的处置措施
①学校和有关职能部门领导迅速到现场切断水、电、气供应,组织抢救,同时向省教育厅、市政府及职能部门报告,请求支援;
②积极组织救护伤员和国家财产,解救受困人员;
③组织专人监控其它建筑,防止发生继发性灾害;
④协助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事故原因及性质认定,确定责任人;
⑤及时通报事故处理情况,做好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
(3)校园爆炸事故处置措施
①校领导和职能部门有关人员迅速到现场组织抢救,并向省教育厅和市政府、公安部门报告;
②保卫处在现场设置隔离带,组织抢救伤员,疏散群众,保护现场,控制局面,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继发性危害;
③配合公安部门展开调查,发现肇事者(嫌疑人)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
(4)大型群体活动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①举办大型活动前10日,主办部门和保卫处须制定专项预案,报当地公安机关批准;
②发生安全事故,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救护伤员,向省教育厅和市政府、上级机关报告,疏通(扩大)通道,组织人员疏散;
③保卫处维护现场秩序,制止不法人员捣乱。
(5)外出实习、参观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①教务处、二级学院要健全外出活动安全保障方案,报保卫处备案,并配备必要的救护设施;
②对外出人员实行班(组)长安全负责制,坚持定时联系,定期清点人员;
③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和求救,并组织自救、互救;
④学校职能部门要迅速派人前往,协助处理善后事宜、稳定师生情绪。
(6)校园交通事故的处置措施
①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任何部门或人员都要迅速施救,并及时报告公安交警部门;
②由保卫处组织人员保护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者,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③保卫处积极协助受害者或家属做好善后工作;
④总结教训、改善校园内交通管理,稳定师生情绪。
(7)地震、旱灾、洪灾等自然灾害的处置措施
①发生自然灾害,学校各部门党政领导立即组织人员开展自救工作,抢救伤员和财产,解救安置受灾人员;
②由保卫处、后勤服务处牵头组织保安和后勤管理人员,由学生工作处牵头组织学生骨干,由人事处牵头组织教职工组建抢险救灾队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③领导小组在灾害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内到位指挥、督促抢险救灾工作落实,研究部署救灾工作的具体方案;
④应急办迅速将灾情报告省教育厅和市政府,请求支援。
4.善后处理
(1)做好伤亡人员的治疗、抚恤工作;
(2)尽快查明事故原因,适时公布相关信息,稳定师生情绪,维护学校稳定;
(3)总结教训,全面检查学校设施设备和管理漏洞,及时整改隐患,避免类似事故再发生;
(4)追究事故责任人;
(5)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涉及刑事犯罪的侦破工作。
5.处置责任分工
(1)火灾、溺水、爆炸、大型群体活动安全、校园交通、自然灾害等五类事故的处置由保卫处具体组织实施;
(2)自然灾害事故的处置由后勤服务处具体组织实施;
(3)校舍建筑物倒塌事故的处置,由校园建设与管理处具体组织实施;
(4)其他事故的处置由组织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按本部门工作职责和本预案的分工职责密切配合。
6.组织领导
学校突发灾难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分管后勤、保卫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分管校园建设工作、学生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办公室、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后勤服务处、计划财务处、教务处、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
(三)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涵盖范围及等级确认
(1)涵盖范围
①考试命题、制卷、运送、保管等环节发生的失、泄密和被盗等;
②考试、评卷中发生群体违规事件;
③考试、评卷中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预测的意外事件。
(2)等级确认
①Ⅰ级事件(国家级考试)
发生在本校全国性考试(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国家级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的拟考试题发生失、泄密;在媒体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以上试卷丢失、被盗;考试、评卷中发生群体违规等;
②Ⅱ级事件(省级考试)
发生在本校全省性考试(如专升本考试、省级计算机等级考试等)的拟考试题发生失、泄密;在媒体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以上试卷丢失、被盗;考试(评卷)中发生群体违规等;
③Ⅲ级事件(校级考试)
本校组织的各类考试的拟考试题发生失、泄密或以上试卷丢失、被盗;考试、评卷中发生群体违规等。
2.处置原则
(1)预防为主的原则。各类考试的命题、制卷、运送、保管、考场设置等须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
(2)及时上报、服从指挥的原则。一旦发生各类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省教育厅和市政府,并服从上级决定;
(3)谁主管、谁负责和考务工作人员坚守岗位的原则。
3.处置措施
(1)Ⅰ、Ⅱ级事件处置措施
①发生Ⅰ、Ⅱ级突发事件后,学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向省教育厅报告;
②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各个环节,查寻试卷去向,力争发现丢失、被盗可疑试卷;
③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④按省教育厅的指令布置相关考试事宜。
(2)Ⅲ级事件处置措施
①发生Ⅲ级事件后,组织考试的部门要立即向学领导小组报告;
②由领导小组决定是否紧急启用副题;
③如副题不能启用,应及时告知学生调整考试时间,并做好说服解释工作。
(3)考试(评卷)中发生自然灾害,经批准终止考试,按《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处理。
(4)考试(评卷)中发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经批准中止考试,按《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处理。
(5)考试(评卷)中发生群体违规事件,经批准中止考试(评卷),由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及时处理违纪违规者;必要时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控制局面。
4.善后处理
(1)查清案件,追究违规者的责任;
(2)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3)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预案和管理机制,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5.处置责任分工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处置由组织考试的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按本部门工作职责和本预案的分工职责密切配合。
6.组织领导
学校考试工作协调指挥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分管学生、保卫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教务处、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及各学院主要负责人
(四)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涵盖范围及等级确认
(1)涵盖范围
①利用校园网络发布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活动;
②窃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
③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④网络环境安全引发的突发事件。
(2)等级确认
①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学校校园网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出现危害国家安全、经济安全、破坏稳定等政治信息及链接;校园网发现失密、泄密事件;
②重大事件(Ⅱ级)
影响政治稳定的舆论已成为校园百度贴吧的主要热点,可能诱发校内局部聚集;校园网络主页出现淫秽等有害信息及链接;
③较大事件(Ⅲ级)
校园网出现大小字报,或可能影响稳定的苗头性信息;主页出现不良信息及链接;服务器、网络主要互联出口、主干网络中断甚至全部中断超过72小时;
④一般事件(Ⅳ级)
学校网络设备和服务器受到非法侵入;主页服务器、网络互联出口、主干网络全部中断小于72小时(含)。
2.处置原则
(1)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党委宣传部、网络中心是网络和信息安全的管理责任部门;
(2)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原则;
(3)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原则,努力把事件控制在最小范围。
3.处置措施
(1)网络环境安全事件处置措施
①发生网络环境安全事件后,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网络中心负责处置;
②对火灾、盗窃、破坏等事件由保卫处会同消防、公安等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置。
(2)网络运行安全事件处置措施
由网络中心负责,重大事件(包括:线路中断、路由故障、流量失常、域名系统故障等)立即向分管校领导汇报,再由分管校领导酌情处置。
(3)网络遭受攻击事件处置措施
由党委宣传部按部门分工和应急流程处置。对大规模、影响较大的恶意移动代码、拒绝服务攻击、系统入侵和端口扫描处置:
①通知分管校领导,决定上报或通报;
②按预案通知相关管理员采取措施,或直接实施控制;
③处置人员记录事件处置步骤和结果,总结报领导小组。
(4)信息安全事件处置措施
发生信息安全事件应紧急通知分管校领导,及时消除非法信息,恢复系统;无法迅速消除或恢复的,实施紧急关闭,并上报。
(5)应急保障措施
①组织保障。学校建立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组,并与市互联网安全管理部门和电信运营商、供电公司等相关单位衔接,明确责任和协调应急机制;
②环境保障。学校保证网络中心所必需的网络安全、机房安全、技术安全等基本环境;
③技术保障。学校建立符合要求的网络等信息安全保障技术支撑体系。加紧对日常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中的关键技术进行研究,确保教育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平台和技术性标准的实用和可靠;
④程序保障。学校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坚持应急处置程序,如果出现本层次应急处置流程中断或事件升级,要及时向更高层次通报,避免延误。
4.善后处理
学校发生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后,应对重大事件进行分析总结,上报省教育厅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并结合工作中暴露的管理、协调和技术等问题,完善预案并实施针对性演练。
5.处置责任分工
网络和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由网络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按本部门工作职责和本预案的分工职责密切配合。
6.组织领导
学校校园网络运行与信息安全工作指挥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分管宣传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分管网络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办公室、网络中心、教务处、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及各学院主要负责人
(五)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涵盖范围
(1)各种原因引起的群体性食物中毒;
(2)发生在校内的各种疫情;
(3)法定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
(4)其它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处置原则
(1)第一时间救护伤病员,努力减小损害(损失)的原则;
(2)依法报告、适时公布疫(病)情,稳定师生情绪的原则;
(3)根据需要,及时对相关人群进行隔离观察和疏散的原则。
3.处置措施
(1)食物中毒的处置措施
①救护伤员,封闭现场;
②报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到现场处置;
③对可疑食(物)品取样留验,停止出售或追回可疑食(物)品并封存;
④切断(控制)可疑水源;
⑤对中毒现场和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处理;
⑥尽快与受害者家属联系;
⑦协助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查明原因,适时通报情况,稳定师生情绪。
(2)发生各种疫情(传染病)的处置措施
①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对疫情(传染病)的种类、范围及感染趋势进行评估判断;
②疫情(传染病)一经确认要在第一时间向市政府和省教育厅报告,并启动《枣庄学院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在领导小组和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下,救护病人,隔离疑似病人;
③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封闭相关场所和物品;
④学校组织足够的力量和物资,按相关规定进行消毒,发放防护药(物)品;
⑤服从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决定,采取其它紧急措施;
⑥按法定要求报告情况,适时公布相关信息,做好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
4.善后处理
(1)对疫情发生的区域,要彻底消毒后方可允许进入;受到感染的师生,须经卫生部门检测,确认健康后方可进入校园;
(2)对感染源、污染物(体)、水源,要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启用;
(3)按相关政策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和抚恤;
(4)依据调查结论,遵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整改建议,落实各类疾病防控措施。
5.处置责任分工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由后勤服务处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按本部门工作职责和本预案的分工职责密切配合。
6.组织领导
指挥组及其办公室与各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1)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组
组 长:分管后勤、保卫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各部门党政负责人
(2)枣庄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组办公室
主 任:党委(校长)办公室主任、后勤服务处处长
成 员:办公室、计财处、后勤服务处、学生工作处
九、说明
1.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各部门要根据学校突发事件预案,结合实际,编制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并报学校应急办备案;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后勤服务处、各学院每学期要对相关预案进行一次演练。
2.本预案由学校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